我校本科学生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审工作时间为每年9月开展。
学年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单项奖学金500元。一、二、三等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成绩进行评选,学生综合成绩由“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净加减分”组成。单项奖学金采取申报制,申报学生应符合相应条件。同一学年内,一、二、三等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单项奖学金各类别奖项原则上不可兼得。
优秀学生包括校优秀学生和院优秀学生两个等级,名额由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以学生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日常表现和师生意见,研究并提出。
优秀学生干部包括校优秀学生干部和院优秀学生干部两个等级。其中,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励金额800元,院优秀学生干部奖励金额500元。参评者参评学年内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且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均须一次性通过,综合成绩排名应在专业前50%(含50%),并在班级或校、院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且连续工作满1年(或1届)。
参评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取消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评资格。
所有学生须通过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相关操作。
附件1《我校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2《我校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
附件3《我校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附件4《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参考指标》
附件5《智慧学工系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操作指南》
附件6《永利总站yylcc综合测评净加减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