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我部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及校资助中心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2021年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的办理工作(含2021级新生),具体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已办理本年度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须及时将回执或相关回执信息提交各自培养单位,各单位将学生相关信息填入《我校研究生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回执汇总表》,9月20日前统一将电子版传至wky@jlu.edu.cn即可。(注:原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本年度已被录取为我校博士或硕博连读2021年进入博士阶段的研究生,须填2021级博士学号)
二、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其他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研究生(黑龙江省、河北省、江西省、福建、四川等地),其贷款回执需要加盖学生资助部门公章的,请持回执(或由培养单位统一收齐后)到研工部(鼎新A415)盖章。个别省份的回执需加盖学校财务章的,请在研工部办理完毕后,再到中心校区财务办事大厅盖章。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516741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