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广大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身边典型的价值引领作用,着力培育和践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根据《我校研究生“学雷锋标兵”“优秀志愿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校研工字[2022]1号),组织开展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籍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学雷锋标兵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学校规章制度;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
3.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勤俭节约,乐于助人,诚信友善;
4.在关爱他人、扶危济困、敬老爱幼、帮弱助残、讲文明树新风等社会公益活动中,事迹突出,表现优异,在师生中或社会上有良好的反响;
5.其他可以评定为学雷锋标兵的情形。
(二)优秀志愿者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长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环境保护以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志愿服务活动中事迹突出;
5.累计志愿服务天数不少于30天或时长不少于200小时;
6.其他可以评定为优秀志愿者的情形。
(三)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1.有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2.有制止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
3.有实施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4.有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追捕在逃罪犯、侦破重大刑事案件的行为;
5.其他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的行为。
三、工作程序
(一)各研究生单位根据研究生实际表现,按照评选条件,向学校推荐参加“学雷锋标兵”“优秀志愿者”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候选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参加“学雷锋标兵”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2人;推荐参加“优秀志愿者”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志愿服务人数的5%;推荐“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候选人可根据见义勇为实际情况推荐。
(二)参加评选的研究生,需填写相应的《我校研究生“学雷锋标兵”申报表》《我校研究生“优秀志愿者”申报表》《我校研究生“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申报表》,并提交一份1500字以内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将相关文件于5月28日14:00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893385372@qq.com,压缩包名称为姓名-学号-申报类别。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推荐参评人选时,要确保推荐人选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要以评选工作为契机,教育和引导研究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动我校研究生德育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严格把关,确保典型质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事迹材料真实,要强化行为细节描写,着重挖掘思想闪光点,事迹材料要生动、简练,代表性强,可信可学。
(三)加强宣传,发挥示范作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把组织评选及表彰过程作为弘扬学雷锋、讲奉献和发扬见义勇为精神的有效载体,要精心安排部署,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获得荣誉称号的研究生,积极营造争做典型、学做模范的良好风尚。
附件:1.《我校研究生“学雷锋标兵”申报表》
2.《我校研究生“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3.《我校研究生“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申报表》